淮南打架成本高,遛狗引發(fā)的15000元打架賠償案!
法治社會,凡事需要冷靜處理,且不可意氣用事,沖動出手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。近期,壽縣人民法院壽春法庭審理了一起生命權、身體權、健康權案件。本案發(fā)生在晚飯后的散步時間,原本的休閑時光卻因寵物狗掙脫牽引繩引發(fā)狗主人與路人之間的矛盾,進而發(fā)生肢體沖突。2022年9月,原告張某、陳某夫婦在晚飯后牽著寵物狗出門散步,走至一處籃球場附近時,寵物狗掙脫牽引繩,跑至正蹲在路邊打電話的王某身邊并用舌頭舔王某。王某隨
法治社會,凡事需要冷靜處理,且不可意氣用事,沖動出手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。
近期,壽縣人民法院壽春法庭審理了一起生命權、身體權、健康權案件。本案發(fā)生在晚飯后的散步時間,原本的休閑時光卻因寵物狗掙脫牽引繩引發(fā)狗主人與路人之間的矛盾,進而發(fā)生肢體沖突。2022年9月,原告張某、陳某夫婦在晚飯后牽著寵物狗出門散步,走至一處籃球場附近時,寵物狗掙脫牽引繩,跑至正蹲在路邊打電話的王某身邊并用舌頭舔王某。王某隨即與狗主人發(fā)生口角,雙方沖突不斷升級,王某叫來本案另一被告王某某,兩人共同對原告夫婦進行毆打。壽縣公安局分別對被告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元、對被告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。此后,原告夫婦前往醫(yī)院治傷,雙方就賠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,原告遂訴至法院。開庭前,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,并對兩被告進行了法律釋明和法治教育,兩被告也充分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違法性,表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。最終,雙方達成調解意見,兩被告賠償兩原告15000元并當場履行完畢,案結事了。
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突發(fā)情況和事件,應保持理智并冷靜處理,切不可逞一時之強,否則事情得不到解決反而會引發(fā)更多問題,最終也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法律的代價。
來源:安徽省壽縣人民法院